400-110-99197*24小时登报客服热线

于正抄袭琼瑶案败诉3年不道歉 法院登报强制执行

  2015年4月28日,琼瑶起诉于正侵权,琼瑶诉称,她在1992年至1993年间创作完成了小说《梅花烙》,作品发表后,在中国大陆地区多次出版发行,拥有广泛的读者群与社会认知度、影响力。2012年至2013年间,被告于正未经许可,擅自采用原作核心独创情节,改编创作电视剧本,并联合被告湖南经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、东阳欢娱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等共同摄制了电视连续剧《宫锁连城》,《梅花烙》全部核心情节与故事脉络几乎被完整套用于该剧,严重侵犯了她的著作权。该剧于2014年4月8日起,在中国大陆地区的卫星电视频道和多家视频网站播出。

  法院一审认为,不可否认文学作品中难免有借鉴情形,但于正在《宫锁连城》中所使用的人物设置、人物关系等,超越了对琼瑶作品合理借鉴的边界,因此构成侵权。根据本案中侵权造成的后果等,法院判决立即停止《宫锁连城》的复制发行传播,于正需在媒体上刊登致歉声明,并和湖南经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、东阳欢娱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等四被告一起赔偿琼瑶500万元。

  一审判决后,于正不服判决,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,2015年12月16日,北京市高院作出终审判决,驳回于正上诉,维持原判。

  判决生效后由于于正迟迟不履行生效判决,2018年4月26日,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依照琼瑶的申请,强制执行陈喆(琼瑶)与余征(于正)侵害著作权纠纷一案,在当天的《法制日报》第四版对该案相关判决的主要内容予以刊登,费用由于正承担。

在线登报,支付宝搜索“跑政通”

来源:央视网

登报攻略

温馨提示

01.扫码进入后,地域一定要选择正确,否则没当地报纸。

02.如遇到没有格式的,可以自己编写。或者联系客服定稿,免费电话:400-110-9919,微信定稿:874988

03.快递地址一定要填写正确,见报后当天快递。